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电梯自行检测规则》检验机构工作范围的答复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电梯自行检测规则》(TSG T7008-2023)正文第2.2.3条规定:受使用单位委托实施电梯自行检测的特种设备检测、检验机构,应当持有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》,并且核准项目中包括电梯检测,或者电梯定期检验[仅适用于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(TSGZ7001)所述的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]。
据此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,检验类型:定期检验,检验项目:TD1(各类电梯,不含防爆型),在证件有效期内可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梯检测工作?出具的电梯检测报告是否合法有效?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部门回复:
近期,总局新颁布了《电梯自行检测规则》(TSG T7008-2023),对电梯检测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规定,电梯检测工作应按照该规则执行。《电梯自行检测规则》2.2.3条规定,受使用单位委托实施电梯自行检测的检验机构,应是按照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》(TSG Z7001)核准的具有电梯定期检验资质的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。包括按照TSG Z7001-2004核准的具有电梯定期检验TD1资质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和按照TSG Z7001-2021核准的具有电梯定期检验TD1资质的甲类检验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