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、《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海口市人民政府编制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全文包括概述、主动公开、回应解读、依申请公开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建议提案办理等情况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。本报告可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(www.haikou.gov.cn)下载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与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(地址: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6号楼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;邮编:570000;联系电话:68702673;电子邮箱:cbiao@haikou.gov.cn)。
一、概述
2015年,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和《规定》,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,研究制定我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,细化内容、分解任务、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,通过加强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,不断深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。通过完善制定和平台建设,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方便、快捷、务实、高效,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促进法治政府、创新政府、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。
2015年,海口市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: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清单公开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、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、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、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、推进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。做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专栏目录统一,内容形式统一。同时,依托市、区政务服务中心,镇(街)便民服务中心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,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到基层。
2015年正式开发运营海口市党政微博微信平台“海口发布”,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。我市已形成政府网站、“海口发布”、新闻发布会、政府公报、12345热线、海口晚报、海口电视台、档案馆、图书馆、政府服务中心等多层次、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,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。
2015年,海口市办理省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40件,主办33件,协办7件,办结40件,办复率100%。我市主办的33件建议提案中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(A类)有8件,占24.24%;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(B类)24件,占72.73%;所提问题和建议因条件不具备暂不能解决而做说明解释的(C类)1件,占3.03%。2015年海口市政府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368件,办结368件,办复率100%。市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过程评价优的有320件,占86.96%;对办理结果评价优的有290件,占78.80%。2015年海口市政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88件,办结288件,办复率100%。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态度满意的有275件,占95.49%;基本满意的有13件,占4.51%;对办理结果满意的有251件,占87.15%;基本满意的有36件,占12.50%;不满意的1件,占0.35%。
二、主动公开情况
(一)公文
2015年,全市制发公文43885件,主动公开公文19010条。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21件,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1条。对公文属性标识为主动公开的公文通过公文直通车实时进行公开。
公文直通车(图)
(二)政府网站
2015年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0104条。门户网站设有信息公开专栏,信息公开专栏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、依申请公开指南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、在线依申请公开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、依申请公开查询等6大类。2015年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职能相关政府信息3736条15类,包括机构设置、职能、办事程序类公开424条;行政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108条;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专项规划、区域规划类13条;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类76条;财政预算、决算数据类235条;公务接待支出、车辆购置及运行支出、出国(境)经费支出等数据类235条;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、依据、标准类27条;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、标准及实施信息类607条;行政许可的事项、依据、条件、数量、程序、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信息类968条;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信息类45条;扶贫、教育、医疗、社会保障、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、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777条;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、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类12条;环境保护、征地拆迁、价格信息、公共卫生、安全生产、食品药品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类116条;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87条;回应社会关切,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发布权威的政府信息类9条。